最新关注:
  •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会计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缴纳 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召开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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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2024-04

    关于举办建筑企业财务、金融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为助力化解建筑企业五类资产风险,推动企业数据资产化,提升建筑行业资产质量,促进建筑企业形成新质生产力。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在四川成都市举办“2024年建筑企业财务、金融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2 2024-04

    关于开展第十六次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更好的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推动新质生产力引领会计创新,提升建设行业财务会计理论研究水平和财务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学会2024年工作重点安排,决定开展第十六次会计学术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09 2024-04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
    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将举办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 15 2024-03

    民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办公厅(秘书局、综合司、办公室),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民发〔2021〕96号),现就2024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08 2024-03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会计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专业(学术)委员会,各位理事、会员:
    为做好2024年学会工作,经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一次会议讨论和审议,现将中国建设会计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 08 2024-03

    《关于缴纳 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学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按照学会《章程》有关会费缴纳要求,请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按时交纳会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05 2024-03

    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的函》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民政部将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全国性社会团体对照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我部(已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请直接将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我部)。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于5月31日前及时作出初审结论。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部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

  • 04 2024-03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报告》

    第八届理事会财务工作在住建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遵照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税法规定及会计准则、制度进行帐务处理。每年度接受民政部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同时按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在近二年住建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在部直属单位、有关社团开展财务管理检查考评中取得优秀成绩。现将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如下

  • 30 2024-01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关于召开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章程》有关规定,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已任期届满。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本会定于2月26日在北京市召开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九届一次理事会、监事会。该会议将选举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学会有关报告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7 2023-12

    关于《建筑供应链融资安排的会计处理指引》 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日前组织专家对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申报的《建筑供应链融资安排的会计处理指引》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经专家评审与讨论《建筑供应链融资安排的会计处理指引》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加强编制过程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同时,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本项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