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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2022-04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2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5号公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22 2020-05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
    财金〔202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 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我们编制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 01 2020-05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 22 2020-04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财政部党组领导下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是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财会监督职能的重要制度安排和政治优势,长期以来,在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巩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现就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 15 2020-04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 09 2020-04

    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改电〔2020〕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当前形势下,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加大保障力度十分紧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阶段性加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工作通知如下。

  • 03 2020-04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印发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答记者问

    2020年4月3日 来源:会计司
      近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27 2020-03

    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

    财金〔202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更加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06 2020-03

    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

    财资环〔2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挥生态环保资金职能作用,形成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现就加强中央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1 2020-02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