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注:
  •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会计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缴纳 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召开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
您的当前位置:
  • 12 2024-04

    关于举办建筑企业财务、金融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为助力化解建筑企业五类资产风险,推动企业数据资产化,提升建筑行业资产质量,促进建筑企业形成新质生产力。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在四川成都市举办“2024年建筑企业财务、金融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2 2024-04

    关于开展第十六次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更好的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推动新质生产力引领会计创新,提升建设行业财务会计理论研究水平和财务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学会2024年工作重点安排,决定开展第十六次会计学术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09 2024-04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
    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将举办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 09 2024-04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
    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将举办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 25 2024-03

    《关于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建标〔2024〕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各有关建设单位要按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开展平台建设工作,建设期为3年。牵头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平台年度建设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我部将按年度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建设期满后,组织开展验收。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有关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并为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提供政策支持等保障。
    三、科技创新平台标牌由我部统一制作,向牵头单位颁发,其他参与单位不挂牌。
    附件:住房......

  • 15 2024-03

    民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办公厅(秘书局、综合司、办公室),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民发〔2021〕96号),现就2024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5 2024-03

    关于转发《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定本方案。

  • 11 2024-03

    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现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现就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 08 2024-03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会计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专业(学术)委员会,各位理事、会员:
    为做好2024年学会工作,经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一次会议讨论和审议,现将中国建设会计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 08 2024-03

    《关于缴纳 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学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按照学会《章程》有关会费缴纳要求,请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按时交纳会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